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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商展可能发生的搜索行动之因应措施

过去几年中,由于告发者声称本身专利受到侵害,导致 CeBIT Hannover、IFA Berlin 或是 Fastener Fair Stuttgart 商展上,发生了规模不小的搜索行动.这不仅引来媒体做显著报导,也让来自亚洲的参展厂商感到不安.2012年9月IFA Berlin商展进行中,类似事件又再次发生在少数中国以及韩国参展商摊位上.背后的原因是查缉专利侵权或误认专利受到侵权的处理过程中,所采取的激烈手段.以往,专利权是由专利所有人,本身同时也是从事产品生产的专利发明人所支配的.因为专利所有人自己同样会担心,哪天也可能因失误而侵犯到他人的专利,所以相关厂商的互动方式是遵守绅士游戏规则的.如今,专利常常是经由专利管理公司来监控,由于这些公司本身并不从事产品生产,因此对他们而言,是不需要承担任何经营风险.这些常常又名为 "patent troll" 的公司是以阻吓的原则来行事的,借助那些对公众达到强大效果的行径来完成引起恐慌、达到阻退,同时又能获利的目的.其中,实行效果特别好的场所就是商展会场.

面对权利所有人私下认定了的,例如已侵犯了专利权、实用新型、新式样、著作权或是商标权...等的知识产权之侵权者,权利所有人至少可以采取下面三类措施中之一项:

民事程序
权利所有人可以向大都市地方法院申请一份达到不作为目的之暂时处分,再由法院执行人员到商展会场上,藉由拿走展览品的方式,来执行该处分.

边境查扣
由于权利所有人已提出的申请,海关可在边境没收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物品. 商展会场上展出物的特性是: 这些物品是可以再输出的,也就是尚未完成进口手续. 所以,海关可在商展进行中将它们没收.

刑事程序
蓄意侵犯专利权和其他知识产权是犯罪的行为.由于权利所有人已提出的申请,检察署会对此展开调查,并没收商展会场上的展出物品.大多也是由海关替检察署进行没收.当下不只是展出物品会被没收,甚至展览摊位上的公司工作人员会被带走,拿曾发生过的案子内比较严重的情形来举例,是支付了高达1万欧元的保证金后,该职员才可离开.

虽然这些是有关专利侵权的案子,检察官并不具备技术上所牵涉的相关知识,以判断知识产权是否受到侵犯,但是以过去经验的来看,不乏存在权利所有人成功地达到让检察官进行刑事调查,外加对展出物品进行没收的裁示.

在这样的情势下,有计划参展的厂商特别需要事先拟定防护措施.防护方式将透过三个无论如何都不能被忽略的阶段来进行.唯有如此,方可将参展时可能遭遇的风险降到最低,将可能发生的损害降低到最能够承受的范围内

1.参展前
参展前,厂商需检视所有将展出的产品,以确定是否会有任何一个产品将抵触到第三者在德国或欧洲登记下的专利权或是其他的知识产权.特别是对那些已知可能会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产品,更需要彻底的检视.

a. 如果此类产品已在德国或欧洲登记到第三者的知识产权名下,则必须及时和专利所有人达成一个使用权利之协议,并付给对方使用权利金.使用权利之协议也要一并带到展览场来.没有这类的协议书可左证,则不能将这类的产品 、产品目录或是海报携带到德国来.

b. 如果尚且无人为此类产品在德国或欧洲做了知识产权登记,即可在德国展出.

c. 如果无法确定是否会与第三者在德国或欧洲登记下的知识产权相抵触,厂商得以自行在下面的选择内做决定:

采守势,为保险起见,则不要将此类的产品在德国展出.

采攻势,虽一并接受此举所带来的高度风险,但同时得事先做好可能的保障措施.首先得请专利律师为此产品作专业鉴定,此举的首要目的在于能够确认以上所述的担忧是不必要的.为了让官方和法院事先对可能发生的冲突能有所了解,针对权利所有人可能提出的暂时处分之申请,可将一份具有保护效用之律师声明递交给大都市地方法院 .

针对可能发生的边境查扣,可将这份具有保护效用之律师声明递交给联邦东南部地区高级财政管理委员会.而针对可能发生的刑事调查,则可以把它递交给检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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